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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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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本科 新大纲 2025版)
发表于:2025-11-18 点击量:0

、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学科门类为管理学,专业类为公共管理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15 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不低于74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毕业环节和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系统掌握现代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在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行业从事公共事业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掌握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公共事业管理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具有公共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2.掌握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公共事业管理的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

3.掌握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熟悉国家公共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公共事业管理的工作需求;

6.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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