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共建高校。
历史源远,弦歌不辍。学校前身是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期间,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先后整合中南六省河南大学、中华大学、中山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南昌大学等高校优质的财经、政法教育资源,于1953年5月分别成立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9月,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及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1971年12月,湖北大学改名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1978年1月,更名为湖北财经学院,成为首批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恢复重建中南政法学院。1985年9月,湖北财经学院更名为中南财经大学,邓小平亲笔题写了校名。2000年5月26日,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为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9月,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1年6月,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2年10月,教育部、财政部、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9月、2022年2月,入选首轮、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融通育才,桃李芬芳。学校始终秉承“博文明理,厚德济世”的校训,弘扬“砥砺德行、守望正义、崇尚创新、止于至善”的办学精神和“由党创办、建校为党、成长为国、发展为人民”的红色基因,形成了财经政法深度融通的办学特色和“融通性、创新型和开放式”的人才培养特色,先后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40余万名各类优秀人才。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人,硕士研究生8800余人,博士研究生1300余人,来华留学生600余人次,继续教育学历学生24000余人。现有本科专业6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2000年以来,学校重点建设融通专业课程400余门,打造国内规模最大的经法管融通课程体系。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1人,获批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4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5项,入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教研室2个,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3个。近10年,获“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创新创业竞赛国家级金奖3项,银奖10项。(更新时间:2024年6月17日)
2004年经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批准,首次举办专科起点本科的二年制独立本科段衔接班。
二、教学与考试形式
2年制独立本科段衔接班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性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考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计划组织教学(学生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可在专科学校设教学点),参加省自考办组织的统一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考试委员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署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申报条件者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授予成人教育相关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学习形式 | 授予学位 |
会计学 | 本科 | 2年 | 非全日制 | 管理学学士 |
工商管理 | 本科 | 2年 | 非全日制 | 管理学学士 |
法学 | 本科 | 2年 | 非全日制 | 法学学士 |
金融学 | 本科 | 2年 | 非全日制 | 经济学学士 |
投资学 | 本科 | 2年 | 非全日制 | 经济学学士 |
公共事业管理 | 本科 | 2年 | 非全日制 | 管理学学士 |
工商企业管理 | 专科 | 2年 | 非全日制 |
说明:自考本科总学费8800元,含考务费、资料费、网课费。
自考专科总学费8000元,含考务费、资料费、网课费。
各专业核心课程设置(公共课、选考课根据当年考试计划另行设置):
【会计学】:线性代数(经管类)、经济学原理(中级)、会计信息系统、会计信息系统(实践)、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税收筹划、会计综合操作(实践)、会计案例分析(实践)。
学位课程:管理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中级)、审计学。
【工商管理】:线性代数(经管类)、经济学原理(中级)、管理学原理(中级)、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生产运作与管理、商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综合实践。
学位课程: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实践)、财务管理学、企业战略管理。
【法学】:国际法、合同法、公司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犯罪学(一)、证据法学、商法、在线模拟法庭(实践)、商事法律诊所(实践)。
学位课程:国际经济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概论。
【金融学】:线性代数(经管类)、政治经济学(中级)、西方经济学(中级)、财务管理学、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实践)、税收筹划、金融营销、金融衍生品投资。
学位课程:国际金融、金融市场学、投资银行学。
【投资学】:线性代数(经管类)、政治经济学(中级)、西方经济学(中级)、金融学概论、理财学、房地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实践)、金融营销、税收筹划。
学位课程:投资学原理、金融衍生品投资、投资银行学。
【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学概论、社会保障概论、公共经济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经济与行政管理综合实践、农村社区管理实务(实践)、应用写作学。
学位课程:公共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政策分析。
【工商企业管理】:高等数学(经管类)、经济学原理(初级)、管理学原理(初级)、基础会计学、企业管理概论、企业运营管理、商品学基础、国际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与预测、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一)。
四、报名条件及手续
1、报名条件:普通高职高专(大一至大三)在读学生和已经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者。
2、报名手续:在读学生凭学信网学籍电子备案表及复印件报名;大专毕业生凭大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报名时须带身份证原件、2寸蓝底登记照2张、高清电子版1张。
五、考试时间
每年有4月、10月笔试。在学制期满后,未合格的课程,仍可参加补考,直至全部课程考试合格。
六、部分课程免考政策,经省自考办审核可免考下列课程
1、有计算机一级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有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2、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合格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合格成绩证明,可以免考英语(二)课程。
3、已有专科毕业证书报考专科、已有本科学历报考本科的同学可根据原毕业成绩单免考相应课程且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35个学分。
4、免考全省统一办理时间为每年3月或9月。省考试院如有补办免考通知以发布通知为准。
七、自考学位授予条件
(一)论文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通过由我校组织的毕业论文考核且论文成绩≥75分;
2.论文通过时间须在毕业证书签署前2年之内(论文通过时间早于2025年1月的考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3.通过学位申请阶段的学位论文复审。
(二)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每门学位课程单科成绩≥65分。
(三)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种)考试且成绩≥60分;
2.参加由学校自行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3.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4.参加学校审批认可的高校联盟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5.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考试且总成绩≥425分(注:2006年之前的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不作为申报学士学位的条件),或参加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八级(TEM-8)考试且成绩合格;
6.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笔试且成绩合格。
(四)、申请和授予学位的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
以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原2023年8月3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通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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